長誠地產:專營飯店、旅館、豪宅、買賣、租賃等大型不動產
  • 企業簡介
  • 長誠地產
  • 公司文化
  • 服務項目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招募
  • 法規知識

法規知識

公寓或大樓是否可在外牆面設立招牌

8/15/2017

 
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、外牆面、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,其變更構造、顏色、設置廣告物、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,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,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,經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,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。
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,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。防墜設施設置後,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,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。
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,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,經制止而不遵從者,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,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。屆期未回復原狀者,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,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。

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做過決議,且向主管機關報備主管機關報備,須遵守其限制。


評論已關閉。

    股東同意書、會議事錄差別
    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
    出租人請注意民法431條
    定型化租賃契約僅用於住宅
    商用房押金可超過2個月
    停車空間
    小規模廣告物免申請執照
    變更使用與室內裝修

   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
    因承租人導致房屋毀損
    出租房屋修繕
    土地出租
    不定期租賃
    租期最長20年
    ​民法債篇—居間
    外牆是否可裝設招牌
    ​公證租約應準備
    租賃所得如何扣繳
    租賃所得稅
    資遣勞工應注意事項
    公證費用
    與醫療機構同址設立
    承租已查封的房子
    共有​建築物變更使用
    ​旅館業出租或轉讓
    ​五年以上租約最好公證
    免申請雜項執照的招牌規格
    ​​招牌勿超出範圍

    全部

    RSS 訂閱

全台分公司

台北總行 TEL:(02)2391-5851 / FAX:(02)2391-5852 /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56號7樓之1
台中分行 TEL:(04)2251-5386 / FAX:(04)2251-5396 /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77號14樓之15

Copyright © 2014 
  • 企業簡介
  • 長誠地產
  • 公司文化
  • 服務項目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招募
  • 法規知識